关于开展2021年度出版专业职业资格登记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表于 2021年12月04日


省内各出版单位:

根据国家新闻出版署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登记注册管理有关规定,现就2021年度我省出版专业职业资格登记注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主要受理通过2020年度全国出版职业资格考试取得出版中级证书人员以及2021年度未通过国家终审且符合今年续展登记注册人员。

2、报送材料参照《关于开展2020年度出版专业职业资格登记注册及续展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网址链接如下https://www.jssxwcbj.gov.cn/art/2020/11/13/art_4_69190.html。

3、根据国家新闻出版署有关通知精神,2021年的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应达到90学时并可全部采用网络学时形式。

4、申请人应如实准确填写网上相关信息,提供的纸质材料应与网上填报信息一致。单位管理员要认真负责做好网上初审和纸质材料的审核汇总,网上初审应在纸质材料报送前完成。

5、登记注册人员填报信息不实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登记注册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出版单位管理员因审核把关不严影响登记注册工作正常开展的,将予以通报批评或暂缓该单位登记注册等相关工作。

6、网上提交审核信息及纸质材料受理时间2021年12月5日至12月15日。

7、因疫情防控需要,报送纸质材料全部采用邮寄方式(需用中国邮政EMS提交),不接受现场报送,邮寄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0号省委宣传部211室,电话025-88802730。

 

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干部处

2021年12月3日